G0615線久治(川青界)至馬爾康段高速公路項目
水土保持方案(重編本)編制服務比選文件
補遺書(01號)
本補遺書以《G0615線久治(川青界)至馬爾康段高速公路項目水土保持方案(重編本)編制服務比選文件》(以下簡稱“比選文件”)為基礎,現對比選文件內容做以下修改說明:
第三章 評審辦法和標準 2.2 詳細評審標準 主要人員評分標準:
由“(1)滿足資格評審人員最低要求得6分”,修改為:“(1)滿足資格評審人員最低要求得8分”。
比選文件與本補遺書內容有沖突之處,以補遺書內容為準。
比選人:四川久馬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
2020 年 4 月 8 日